本報訊(記者謝霄凌)近日,我市印發《全市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時間將持續至2026年2月中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有人員居住和活動的高層民用建筑,涵蓋高度大于27米的居民住宅建筑及高度大于24米的辦公、醫療、商業等公共建筑,其中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和內部局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為排查整治重點。針對不同類型的高層建筑及施工場景,《方案》明確了多維度的排查整治方向,確保隱患排查無死角、無盲區。
針對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的高層民用建筑,重點排查整治新裝外墻保溫系統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外腳手架或圍擋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使用竹(木)腳手架等危及生產安全及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藝和設備,在外墻保溫層穿孔打洞等作業過程中違規動火用電等。
對于正在進行內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將重點排查整治以下情況:涉及電焊、氣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管理;涉及電梯、空調、電氣、管道等設施設備維修、更換、安裝、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及物品;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通過公告、入戶通知等方式告知風險擅自動火作業;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動火作業未劃定安全區域,動火作業現場未落實“六必須”措施等。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好有效是火災防控的關鍵。此次將重點排查整治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水或壓力不足,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日常不能設置于自動狀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無法正常關閉或完整性損壞,建筑消防設施維保、檢測不符合規定,有關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未同步設置有效臨時消防水源和給水系統等。
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排查整治將聚焦未及時清理建筑外立面與裙房等附屬建筑連接處的易燃可燃雜物,在外墻周圍堆放大量可燃物,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閉、堵塞、占用,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充電,豎向管道井封堵不嚴,建筑內電氣線路老化裸露、私搭亂接,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原有外墻保溫系統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及時修復等。
針對新建、在建高層建筑工地,《方案》要求重點排查整治下列情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腳手架、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網;未落實安全措施冒險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建設、施工、監理企業未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安全主體責任,未落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和措施;施工工地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水源未按要求配齊配足;臨時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未保持暢通等。